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高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录取规则如下: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本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省(区、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排序科目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其他省份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各艺术类专业。 各省(区、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二、如果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对于服从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条件的考生,做专业调剂后按相应录取规则录取,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四、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必须至少达到卷面满分的40%,才可被录取到该专业。 五、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六、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相应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